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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2-19, 1:59

[無責任影評之一] 艋舺 (1)


結論先說,我認為這是部值得買票進場一看的電影,符合「商業片」的各項規格,要帥哥有帥哥(而且帥哥們的演技也頗有可觀),要演技派有演技派,導演跟編劇將一個典型的「成長與幻滅」的故事講得不掉鍊不出包,音樂與色彩也別樹一幟,宣傳上也藉著北市府的支援與在地人的抗議大作了一回免費廣告,片子未演已有先聲奪人之勢。如果臺灣真的還在乎所謂的「振興國片」,《艋舺》的商業片操作模式應該多來幾次才是正道。

劇情解惑一:為了一隻雞腿而加入黑道,真有可能嗎?PTT有位Kenfon大叔講了一段他經歷的故事,原文節錄如下:

「當我國一的時候因為跟同學起糾紛,扁了對方一頓,結果他哭著跑去找三年期後段班(當時有能力分班)的哥哥,下一節的下課他哥哥就帶了十幾個高頭大馬,穿著長窄褲的「學長」過來找我麻煩,各位會認為我被扁的很慘?還是就此離開人世?當然沒有啊!就是講一講,然後我跟被我扁的同學握個手事情就結束了,很簡單嗎?真的就是這麼簡單啊!

  為什麼會這麼簡單?因為當時艋舺有四十多個角頭,為什麼有哪麼多角頭?因為市場多、電影院多、攤販多、醒獅團多、宮廟多,每個市場就是角頭,電影院就是角頭,宮廟就是角頭,做生意的攤販要支付的「清潔費」當然就是角頭的「基本」收入,此外就是開賭場、妓院、餐廳、阿公店、圍事等等,所以角頭不但多,經濟實力也都不容小覷,更因為盤根錯節的關係,所以幾乎艋舺人隨便都牽的到認識兄弟的關係。

  因此任何人只要能報出堂口名號,根本就打不起來,當年我們新生入學就會有很多「學前教育」,碰到麻煩你可以報「芳明館的XX」,「港仔尾的XX」,「露店的XX」,「祖師廟的XX」等,報的出名號就是握手言和,報不出名號就只能任人魚肉,所以在艋舺生長的人都有一套「生存守則」,你不一定要真的認識兄弟或者你要加入幫派,只要能報的出名號,就沒有人會動你,怕被欺負而加入黑道,絕對不是我那個時代的情況!」

我不懷疑Kenfon大叔親身經歷的真實性,但看完這段敘述,卻引發一個問題:「萬一就是有人報不出名號來怎麼辦?」

江湖上講究的是「准充不准賴」,這五字是清幫十大幫規的其中一條,訂這幫規的人大有學問。所謂「准充」,就是不禁止幫外的人士假借本幫旗號行事;「不准賴」,則是說,入了幫的徒眾不能不認自己「在幫」的事實。「准充」,則大家冒充過來冒充過去,聲勢愈滾愈大;但要是「准賴」,則遇事推拖,「飢則來附,飽則遠颺」,賴來賴去賴光了,幫會只剩下一個空架子。然而「准充」也要曉得有什麼名號可打,兩眼漆黑的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該報誰的名號時,是不是就只有一路挨打的份?

而這正是戲中蚊子(趙又廷飾)的處境。他的媽媽小玲姐(林秀玲飾)是外省人,在萬華落腳頂了一家美容院,但始終與萬華當地錯綜複雜的本省掛地下勢力格格不入,這在開場時已經暗示,小玲姐的店是靠著灰狼(鈕承澤)的照顧才能安份作生意。所以蚊子的處境,也正是許多外省第二三代平民的處境:他們在這個城市裡出生成長,卻始終找不到一個可以稱之為有歸屬感的「家」的所在,面對複雜而難明的本省人際網絡,腳下是虛浮不著邊際的。Kenfon大的個人經歷恰好反證了本片設定是合理的──切入的敘事觀點,正就是那「不知有什麼名號可報」的少數外來者。

這也就是前半段,蚊子這個角色為什麼總有一點「虛浮在空中踩不到地」的感覺。是角色設定的問題,不是趙又廷演技有差錯。更多時候他像個不太相關的旁觀者。電影可以這樣演:對Geta桑個人來講,蚊子敬重他,視他如父,他也因為蚊子是志龍結拜兄弟的關係,待蚊子若自家子姪。但涉及廟口的重大事件,基本上格於輩份(畢竟只是才十七八歲的小鬼頭)以及地緣(蚊子畢竟是外省囝仔,搞不清當地狀況,太子幫四人幫他慶生的那場戲更加強了這種印象),蚊子只好算是「門檻外頭」的。若如此,這種疏離感會更有說服力。

如果你是蚊子的話,當你突然看到志龍(鳳小岳飾)伸出援手時,你會不會對他還有他身邊的這一干人,有一些莫名的感動?我想是會的。網路上的討論都集中在趙又廷與阮經天(飾和尚)這兩大男主角,但我認為鳳小岳的表現其實可以算是戲中又一亮點,但卻不知何故常被忽略。戲中的志龍是廟口老大Geta桑的獨子,一般人都覺得志龍不過是個倚仗父親勢力的二世祖。這看法當然沒錯,但仔細一想不只如此。志龍是個飛揚浮跳、青春滿溢的人(某長輩朋友:以前我們學校裡的痞子就完全是他那個樣!),他之所以願意管蚊子的閒事,只不過是因為他覺得蚊子這人很有趣,能藉著管閒事的機會給狗仔孩(陳漢典飾)一個下馬威,再好不過。但他沒有別的心機,志龍的眼神,是一種純摯的,「嘿我就是交定你這個朋友了」,一往無前的義氣。

寫到這裡我以為,這幾年如果要把古龍的小說拿出來再拍新片,鳳小岳應可演一個分量吃重又符合他外型氣質的主要角色(如「小李飛刀」中的劍客阿飛,若加強深度他甚至可演傅紅雪)。若真要挑剔的話,就是志龍身為廟口老大的兒子,臺語應該再溜一些,這是演員的先天限制了。

在很多地方也看得出,志龍的情感是很纖細而脆弱的,與人無害,他甚至可以彈一手很不錯的吉他(鳳小岳本人就是吉他高手)。如果志龍不是Geta桑的兒子,而是生在一個普通的中產階級家庭,憑他的長相和才藝,也許可以組個團發個片泡幾個漂亮女朋友的。他生錯了地方,那麼他的命是否依然是「兄弟命」,如同算命仙幫和尚鐵口直斷算的命?

和尚。我相信Geta桑對他該是另眼相看的,不只因為和尚是「老弟兄」的兒子,也不只因為算命的鐵口直斷。某個意義上,Geta桑希望和尚能輔保志龍成為廟口下一位「當家的」作這個位置的人該有必要的冷靜與持重。結果對狗仔孩動用私刑卻鬧出人命,這件事平心而論是和尚作錯了。和尚該作的,是先幫志龍出氣,得幫志龍「圓面子」,但對狗仔孩卻必須「高高舉起輕輕放下」,然後交付公議──強姦民女有傷江湖道義,報警處理也罷、或是廟口與後壁厝打過招呼再來用私刑,皆是師出有名。不料和尚失手,這禍確實闖得不小,這也是全片氣氛的轉折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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